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 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各市场主体应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为确保我省市场主体(备案主体)依法依规完成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二、备案时间

备案主体应于2025年11月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请各备案主体在看到公告后尽早完成备案 (前期已经完成信息备案的,不再重复备案)。

三、备案途径

备案主体可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服务”板块中的“主题集成服务(企业开办)”栏目,进入“山东省企业开‘一窗通’服务平台”,通过“受益人备案”模块完成备案。

 、备案内容

备案主体应填写受益所有人的下列信息:

(  )姓名;

(二)性别;

(三)国籍;

(四)出生日期;

(五)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六)联系方式;

(七)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八)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日期、终止日期(如有)。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实际控制的方式。

五、免于备案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且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如果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也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可在系统中勾选承诺书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六、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咨询电话

济南市0531-86165561、86165566(莱芜区、钢城区0531-75719696)

淄博市0533-2229210、2229211 

枣庄市0632-3326686

东营市0546-8305153、8305170

烟台市0535-3577920、4008311777

潍坊市0536-8289360

济宁市0537-2070772

泰安市0538-8582789、8582795

 威海市0631-5852182、5852183

 日照市0633-2298335、2298206 

 德州市0534-2182577、2182755 

 临沂市0539-8115026

 聊城市0635-6036863 

 滨州市0543-3192201

 菏泽市0530-5969352、5969362

 山东省0531-8616772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办公室